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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毛這個名字,對三天前的我來說,可謂陌生又遙遠。我對她毫無認識,但潛意識裡總標籤她為刻板沉悶的哲理文學作者。
會從圖書館裡借閱此書,只是機緣巧合,說白了,就是我膚淺地被封面吸引住了。借回來兩三日,一有機會我便讀一兩篇。三毛文筆生動有趣,幽默諧趣。我還未讀完整本書,卻迫不及待地與身邊的人分享我對此書的喜愛。三毛和她丈夫荷西在沙漠裡的生活,驚險刺激好比電影、小說裡的男女主角。凌晨一時許時橫跨兩個沙漠墳地、在無人之地險送命、誤帶被詛咒之物……三番四次,他們的經歷有喜有悲,總令人嘖嘖稱奇。
這令我對三毛此人有了最初步的認識。
她和荷西的經歷,刺激了我這個在石屎森林裡長大的傻子。他們的勇氣是我遙不可及的,他們的見識是我活一輩子都無法及的。到寸草不生的沙漠生活不是易事,面對枯燥的生活,我不懂像他們一樣到處尋樂子。每翻一頁,我就覺得自己過去的十六年白活了。她並沒有賣弄文采,沒有艱澀難懂的字眼,但文字當中卻有一份獨特的魅力。也許正是她的經歷,造就出這種魅力。
至今,三毛是我最欣賞、最喜愛的一位作家。願我有一日能追得上她的步伐,尋找真正的自由和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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